昨日期间,国民卫队卡塞莱斯省分局发布消息,警方在实施道路巡检时,于卡塞莱斯省查获一辆由两名华人驾驶的车辆,并在车中发现被藏匿的大量不同面值的欧元现金,总额达到11.6万欧元。
上述事件发生于7月14日,事发时,警方于A5高速公路卡塞莱斯城镇Trujillo路段设置卡口进行临检。这一过程中,警方发现一辆由两名华人驾驶的汽车形迹可疑。经询问警方得知,两人现年分别51岁和33岁,他们从里斯本出发,目的地是马德里。随后,警方在车辆内分别发现一个腰包和一个双肩背包,内部藏有大量欧元现金。
随后,两名华人被警方逮捕至Trujillo的国民卫队分局。经过清点,这批来路不明的欧元现金,总额达到11万6060欧元。按照规定,跨越边境线携带大额钞票,必须向海关、边检、警务部门申报。在进行财产来源申报时,根据两名华人交代,这笔钱是他们“在里斯本赌场赢来了”。但两人却无法向警方提供任何收益证明。
随后,两名华人所携带的近12万欧元现金尽数被警方没收,国民卫队仅给他们留了1000欧元路费后将他们释放。与此同时,根据西班牙皇家法令2010/10条款的规定,警方还提醒二人,如果无法说明大额财产来源,他们还将面临“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”罪名的指控。
事实上,相信无需多言,在西班牙长时间生活的侨胞都知道这两人是怎么回事——极大概率是在葡萄牙从事“叫货”工作的马德里华人批发企业推销员。他们之所以无法向警方说明这笔钱是货款,原因也无需多言。按照西班牙相关法律规定,平时驾车、坐飞机、跨越边境,可以携带的现金上限为1万欧元。当然,从事“叫货”工作的推销员们,实在难以遵守这一规定。只能希望大家自求多福吧。